为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关于校园安全的会议、文件精神,落实校党委的安全工作部署和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开展秋季开学及中秋国庆假前校园安全检查的通知》,进一步夯实学院安全工作基础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,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,学院决定开展秋季开学及中秋国庆假前校园安全检查工作,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目的
按照安全检查全覆盖、零容忍、重实效的工作要求,全面深入排查、治理安全隐患,堵塞漏洞。通过检查,摸清安全隐患,找准薄弱环节,进一步落实责任,认真整改,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全面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,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
二、检查时间
9月23日-9月26日
三、检查方式
院安委会各专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根据职责分工,成立检查组,制定检查方案,对分管领域开展安全检查。
四、检查重点
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,各检查组根据职责梳理检查范围,筛选检查要点,务必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。
1.实验室安全:以学院实验室、工程训练中心安全为重点,注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;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,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;对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、安全操作规程、安全技能、应急措施、作业场所危险因素、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安全培训情况;检查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门窗水电情况。
2.学生安全:以学生学习、生活场所及集体活动的安全为重点,着重检查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情况,检查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、应急预案、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。学生宿舍走廊通道畅通情况,宿舍内床铺、水电设备等设施安全完好情况,学生宿舍吸烟及违规电器使用情况。
3.校舍及教育教学设施安全:以学院建筑、挡土墙、山体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的完好情况为重点,注重教室内设施使用、操场等室外教学场地安全情况;全面排查校园建筑存在坠楼风险的外窗、阳台(露台)、外廊、中厅、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部位,落实校园防坠楼装置安装工作,强化校园安全防护条件。
4.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:以校内学生食堂、超市、餐饮经营商铺、预防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,着重检查食堂及餐饮服务人员卫生、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、存储、加工、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。
5.建设施工安全: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建设施工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注重施工场地安全情况,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,落实责任制,排除隐患,严格落实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,严格执行特种作业、明火作业等规章制度,确保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维修、设备安装等项目的施工安全。
6.消防安全:以学生宿舍、教职工宿舍、食堂、教室、实验室、体育场馆、图书馆、档案馆、俱乐部等人员和财物密集场所为重点,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、日常防火检查巡查、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、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。
7.网络安全:以加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为重点,严格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,强化硬件系统防护能力,提升软件系统防护功能,构建网络安全与病毒防范策略,保障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稳定可靠。
8.燃气安全:检查燃气瓶、燃气器具是否具有安全认证标识,不可使用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、瓶体、连接软管、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。充分利用广告屏、网络媒介等宣教资源,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,营造良好燃气舆论氛围,引导广大师生自觉保护燃气设施,自觉抵制“问题气”“问题瓶”“问题阀”“问题软管”,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。
9.交通安全:以校内行车、停车、人车分流秩序为重点,遵循“行人优先,一切车辆礼让行人”的原则,检查校园内减速带、指示标识、减速牌等交通设施是否完整、齐全、充足,加强交通安全教育,引导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形成车辆礼让行人,行人避让车辆的安全交通氛围,引导车辆规范停车,保证校内停车秩序,切实为师生出行安全提供保障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提高站位,狠抓落实。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“生命重于泰山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,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,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”。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学院科学发展稳定大局,为此,各检查组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红线意识,狠抓责任落实。
2.全面检查,彻底整改。各检查组要对所辖区域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,结合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隐患 “大排查、大起底、大整治”专项行动的通知》《关于做好校园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针对重点单位、重点场所、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、列出清单,建立台账,逐项制订整改措施,有效实施整改,开展复查,落实整改情况。
3.及时总结,形成档案。各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检查经验,确定检查成果,及时将检查方案、照片、总结等工作痕迹形成安全检查档案材料,做好归档留存。各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,形成专项安全检查报告,于9月2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atbwc@dlou.edu.cn,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保卫处(办公楼106室)。
联系人:赵成喜 联系电话:2733
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9月22日